金华市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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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纸巾强消费 这种行为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0-05-26阅读:432次来源:浦江县消保委

      日前,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在对浦江人民广场某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二维码进行点餐。但顾客通过扫描二维码挑选菜品时,“纸巾”成了必点项目,无法从点餐界面内取消。执法人员也未在该店内发现任何有关必点纸巾的情况说明。该店行为已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于该店的违法行为,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对该店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浦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
      外出就餐,饭店不免费提供纸巾,需要顾客付费,已不是新鲜事。若这一收费行为不事先告知,或未征得顾客意见强制要求顾客购买纸巾,就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如遇到经营者强制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消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