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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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部署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3.15”纪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04阅读:731次来源:金华市消保委

       2月2日,金华召开全市消保委系统年度工作部署会议,总结2020年度消费维权工作,安排本年度“3.15”活动,部署2021年度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全市各县(市、区)消保委秘书长参加了会议,金华市消保委副主任、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金跃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回顾了2020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金华市消保委获评2020年度全省消保委系统信息宣传先进单位。《中国消费者报》多次报道金华消费维权的做法。

       会议对2021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地了重点部署。一是持续助推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拓面。做好2021年度放心消费单位消费体验工作,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标准化、品质化。二是持续融入长三角,在长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中展现金华元素。举办第二届“金华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探索“金华创新消费品”的评测活动,运用好长三角消费“云平台”。三是持续推进消费维权常态化、规范化、权威化“三化”建设。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提升消费维权便捷性,畅通非接触式投诉维权渠道,积极探索集体诉讼等工作。四是持续做好消费教育工作。抓好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宣传教育,抓好反对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消费教育“七进”活动,大力培育特色消费教育基地。五是深化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行动。

       会议对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进行了重点安排,明确了活动主题、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主要任务。要求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让活动成为消费宣传的有效载体。会议要求市县两级消保委要抓住“3.15”社会广泛关注的时点,积极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向社会报告消费维权工作成效。

       会上,传达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国消协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2021年工作项目责任书。各县(市、区)消保委还就2020年度消费维权的特点和亮点进行了交流,对相关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做好2021年放心消费建设工作进行交流。 

       金华市消保委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金跃军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消费维权亮点工作进行了点评。要求各地围绕“放心消费在金华”和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系列活动的有机组合,展示消保委的维权力度,体现消保委的维权成果,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广泛凝聚维权共识,以健康的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