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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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五注意”

发布时间:2021-04-17阅读:568次来源:兰溪市消保委

       身处互联网时代,人们享受着“大数据”带来的诸多便利,但同时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落入他人之手,被商家用以精准服务,推销牟利,防不胜防。一些商家还利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机会,收集、出售消费者的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渐渐成为电信诈骗、盗刷信用卡、非法讨债、恶意注册账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的源头。近期,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家装领域检查,发现了个别商家存在涉嫌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行为,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此,兰溪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要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个人信息保护要做到“五注意”。

       一、办卡使用信息要谨慎。对于大街上抽奖、免费体验办理消费会员卡、参与那些所谓的“免费诊疗、培训、保健品讲座”等消费活动时,不要轻易填写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二、不要随便在手机、网络上下载一些APP,填写注册信息,参加各种抽奖、领券赠礼品的等活动。这些活动往往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等信息,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填写,防止商家利用人们爱占便宜的弱点来窃取信息。使用公共免费网络不要使用个人信息特别是使用支付宝一类付款信息。

       三、妥善保管并处理各种票据、凭证的信息。如网购快递单上有很多个人信息,我们在扔掉快递包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信息剪掉,或者是用黑笔涂抹掉。用过的火车票和飞机票等等,上面也有很多个人信息,如果你想收藏的话,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你想扔掉的话,一定要剪碎。银行存取单等也必须妥善保管或剪碎处理。

       四、在买卖商品房、汽车或参与各类培训、购买美容健身服务卡等,在签合同时注意与经营者或服务者签订个人信息保密协议条款,与经营者或服务者做到“约法三章”,不得将个人信息进行泄漏。

       五、处理旧手机、电脑清除所有信息。如今,消费者手机、电脑经常调换,把旧手机、电脑处理掉,送人或转卖给别人,在此之前,一定要清除手机上的所有数据,最好是恢复出厂设置,清理所有照片,以及通讯录、使用痕迹等。

      《消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浙江省《消法》实施办法第七条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范围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发现个人信息泄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