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姓名:朱*辉 | 性别:先生 | 电话:13*****5680 |
被投诉方:金**园 | 电话:05798221**** | |
标题:乱收费 | ||
投诉状态: 调解完毕 | ||
投诉时间:2019-09-05 | ||
投诉内容: | ||
向住户收取了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维修基金。经咨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答复地下停车位由于产权不属于业主,无需缴纳地下车位的物业维修基金(房子的物业维修基金已交)。但开发商拒绝退还该笔费用。 | ||
反馈结果: | ||
开发商回复表示,向已购停车位的业主收取的车位维修基金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维护地下停车空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该专项维修基金将会交于业主委员会管理。 投诉人如仍有异议,可直接电话联系金华房网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维权律师(王放 :18757695351),为您提供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