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东租金,造成众多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不少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反映。为此浙江省消保委专门组织了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就租房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法律研讨。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便网民消费投诉举报,同时加强对金华房地产销售服务行业监管。8月13日,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东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金华互通联合传媒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了“金华房网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
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金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者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经营者中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教育实践活动。
消费者应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理解合同条款的真实涵意,对不甚了然的条款可要求格式合同文本提供方作出说明并将该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或以其它方式留存证据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等,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